重磅!在厦买房全面取消限购
2023-11-16 08:43:1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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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购房人需求提供不同档次装修标准,提升住宅品质,实现差异化产品供给。鼓励住宅户型设计创新,探索推行高品质、低强度的绿色、生态、科技住宅小区。 政策解读:适度优化相关标准,引导企业推动住宅产品升级。在定品质住宅项目中,允许企业设置不同的装修档次标准,实现差异化、个性化的商品住房供给,防范住宅同质化,提升住房品质,满足不同层次的改善性需求。鼓励住宅户型设计创新,探索推行高品质、低强度的绿色、生态、科技住宅小区。 关于降低开发企业成本 降低开发企业成本。支持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加快土拍后土地竞买保证金退还,免除新出让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内的利息。 政策解读:(一)同意竞买人在参与土地竞买中,可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缴纳竞买保证金。(二)加快保证金退还节奏。土拍活动结束后,原则上在次日12时之前办理完保证金退还手续。(三)新出让商住地块在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免于支付利息。 关于延续实施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调整政策 支持开发企业加快销售。延续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支持政策,《关于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厦房〔2022〕18号)实施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厦房〔2022〕18号)相关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 (一)2021年1月1日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标准调整为:7层以下(含7层)的,已完成主体工程2层以上;8层(含8层)至20层(含20层)的,在《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要求的标准上减5层,且至少完成主体工程2层以上;21层以上(含21层)的,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四分之一以上。 (二)上述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约定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具体标准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依法办理。 (三)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和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为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 (四)前述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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