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在厦成立

2023-11-11 09:20:03  作者: 吴俊鸿 张玉榕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在厦成立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 张玉榕)11月9日,“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正式挂牌成立,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伟华出席并为中心揭牌。该中心为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

据介绍,“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在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海事局指导下,由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司法局、厦门仲裁委、船员协会、“丝路海运”联盟等11家单位及行业协会共同成立,办公场所设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该中心成立后,将发挥行政、审判、仲裁、行业、调解组织、保险及相关专家队伍的作用,重点针对船员权益、水上交通事故、沉船或碍航物打捞、各类海商合同履行、海上客运人身损害赔偿、港口建设和作业以及涉台新业态等方面的纠纷,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咨询、公益法律宣讲、解纷调处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该中心还将发挥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突出作用,探索创新涉台海事法律服务,推动建立涉台海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丰富涉台公共法律服务实践经验,为两岸经贸、人员密切交流提供法治保障,增强台胞台企的法治获得感,助力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