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嘉庚故里人文集美 > 聚焦集美 > 本地资讯 > 正文

厦门市集美区餐饮企业可申请发展奖励资金

2023-10-20 17:33:22  作者: 张诗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申报截至10月31日

集美区餐饮企业可申请发展奖励资金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集美区正在开展2023年支持餐饮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申请获得15万元奖励资金。时间截至10月31日。

本次企业的申报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集美区限额以下企业发展为限额以上企业,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2.本措施实施后新转入餐饮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3.当年度(含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在集美区新设立的限上餐饮企业。

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外,还需符合纳统当年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集美区将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申报方式采取免申即享形式申领,符合条件企业登录“集美i企宝”确认。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