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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涉台立法先行先试 促进台青就业创业

2023-08-24 09:05:24  作者: 詹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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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草案)》昨提交审议

涉台立法先行先试 促进台青就业创业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青年是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生力军。全国首部以台湾青年为对象群体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草案)》),昨日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厦门经济特区因台而设,始终走在两岸青年交流交往的最前沿,肩负着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厦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厦门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若干措施》等,为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市台港澳办主任刘金柱表示,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立法,以地方立法形式落细落实同等待遇,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为台湾青年在厦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与帮助,对于促进台湾青年在厦扎根发展,使其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能量的传播者,进而助力两岸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侨外委主任委员洪春凤说,作为大陆涉台立法工作起步早、成效显著的地市,厦门持续践行涉台立法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光荣使命和立法理念。此次以立法方式保障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的各项权益,有利于推动台湾青年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助力厦门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

《若干规定(草案)》全文共5章29条,以两岸融合发展为目标,围绕台湾青年就业促进、创业扶持和服务保障方面作出规定。市人大侨外委审议认为,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决策部署,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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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将成“试验田”“工具书”“助推器”

审慎探索 突出创新性

《若干规定(草案)》既紧扣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将立法领域从两岸经贸合作领域拓展到社会融合发展领域,又对近年来厦门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加以总结、固化、提升。从实质平等的角度推进台湾青年在厦合法权益保护,明确逐步扩大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直接采认的范围;允许台湾青年按照内资企业形式创办企业;打造具有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集聚区等。创新的制度安排,将使草案成为探索实施惠台举措的“试验田”。

问题导向 增强操作性

作为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的地方性法规,《若干规定(草案)》主要解决台湾青年在厦就业创业的突出问题,规定台湾青年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再就业服务;通过创立基金、征信合作、财政支持等举措,解决台湾青年创业融资困难;为台湾青年来厦提供便捷的政策信息获取渠道和“一站式”、全链条服务。针对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事项,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路径;针对创业领域与形态、政策宣传方式、辅导服务内容、交流活动类型,都力求穷尽地进行列举。全面的规范指引,将使草案成为扶持保障台湾青年的“工具书”。

预留空间 体现延展性

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地方性法规,《若干规定(草案)》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台湾青年权利供给方面,以“鼓励”“支持”“可以”的促进型规范和软性条款为主,预留立法空间;在奖励补贴等方面,通过“按照规定”实现草案与惠台政策以及其他法规的链接,体现立法深度;在厦金两地青年交流合作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建设厦金融合发展先行区奠定基础,提升立法高度。前瞻的考量设计,将使草案成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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