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海沧区 > 海沧频道 > 本地快讯 > 正文

化妆品“一号多用”厦门海沧一电商经营主体被查

2023-07-27 09:05:54  作者: 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化妆品“一号多用”一电商经营主体被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莉俐 陈颖)仅持有3份备案凭证,就能将30种眼影色号“一套到底”?因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海沧一电商经营主体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前不久,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称其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的一款眼影,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未能查询到备案信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系列产品于2020年8月分别取得了“单色眼影-S11”“单色眼影-M10”“单色眼影-L02”3种色号的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然而,旗舰店内在售的该系列眼影共有30种色号,仅3份备案凭证就能“一套到底”吗?

“尽管是同系列同类产品,但色号不同,其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等也会不同。”执法人员表示,而且,注册或备案一个产品,需要企业费时费力准备繁多资料、做大量测试和评估。当事人将取得的几种色号产品的备案号直接套用在其他色号的产品上,这种“套号”行为使一些没有资质的产品有了合法的外衣,严重误导消费者,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属于典型的化妆品“一号多用”情形。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该旗舰店经营主体涉嫌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化妆品“一号多用”主要有“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等三种情形。据了解,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正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染发类特殊化妆品、多色号彩妆(如睫毛膏、眉笔、腮红等)、儿童化妆品等是否存在“一号多用”情形,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