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湖里区 > 先锋湖里 > 本地聚焦 > 正文

速扩!湖里区发布最新通告!

2023-07-13 19:00:00  作者:   来源: 湖里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速扩!湖里区发布最新通告!

近期,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结多起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案件。此类案件中,车辆所有人明知行为人已经醉酒,仍将车辆交予行为人驾驶,甚至教唆行为人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如:被告人蔡某、邹某在本市一饭馆吃饭饮酒,邹某明知蔡某已饮酒,仍将其名下的小轿车钥匙交给蔡某,让其驾驶并乘坐该车,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蔡某、邹某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特别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及同行同乘人员,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不仅要做到自己酒后不开车,同时要注意不能将车辆交给醉酒、饮酒的人驾驶,更不能唆使、怂恿酒后之人开车,以免构成违法犯罪。

湖里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3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