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执法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

2023-07-12 09:10:46  作者: 许晓婷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执法队伍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执法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

厦门日报讯(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 陈梦璇 余艳霞人民城管,执法为民。一直以来,市执法局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

不久前,在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进程中,市执法局又迈出坚实一步——修订《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2009年版)(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和涉及城管部门的59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今天,记者请市执法局法规处为您解读此次修订的亮点。

修订背景

为什么修订?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住建厅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市执法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一背景下,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市执法局立足厦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修订工作。

背后故事

怎么修订?

历时三个多月,对59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694个行政处罚条款逐一反复讨论,修订的背后,凝结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法制人员的心血与智慧汗水。

“此次修订《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们充分征求各区城管局、市局各大队意见。同时,召集各区城管局法规科和市局各大队法制员,分9批次开展集中讨论。在确保遵循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城管执法实际,充分满足基层执法的需要。”市执法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印制好的《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发给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先学先行。此外,还通过多种官方渠道,全文对外公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纪委监委驻市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背景】

规范执法 一直在路上

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进程中,市执法局一直在努力。

执法行为更标准化。去年7月,市执法局出台《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职务行为若干准则》,从仪容、装备、言语、行为、应急、执法规范、执法方式、日常工作、保守秘密、廉洁自律等十个方面规范了厦门市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案件办理更标准化。2023年1月,市执法局出台《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卷宗归档的指导意见》,结合案件一体化执法新系统建设,将一百多份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嵌入该系统,实现案件办理、流程审批、数据统计等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同时,市执法局始终注重完善行政执法依据标准化建设,通过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全系统岗位练兵、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编修厦门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常态化开展执法行为规范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