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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发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4月17日起报名

2023-04-23 16:11:23  作者: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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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海沧区昨天发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这也是今年首个公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区。积分入学主要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在厦门上小学一年级。

能够在海沧参加积分入学的对象,首先要满足年龄要求,即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

其次,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住址在海沧区;报名前在海沧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海沧区居住,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居住。

不过,如果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居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父(母)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登记备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6日)与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但计算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

积分入学的报名时间是4月17日至4月26日,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medu.cn)报名,也可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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