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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青年人才在集美就业创业可享生活补助

2023-04-02 09:35:08  作者: 应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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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应洁)近日,由集美区委、区政府指导,集美区人社局主办的集美人才政策宣讲会通过直播形式“云上”开讲,集美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今年2月起实施的《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及市、区相关人才政策,吸引青年人才来集美就业、创业。

根据《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或经集美区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且同年度已在集美区享受厦门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本区企业在职人员(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已享受市、区其他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并符合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继续享受其他补助。该《办法》有效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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