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新修订出台“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 2023-03-21 14:47:20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推出优惠政策 培养新时代集美工匠 集美区新修订出台“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近日,新修订的《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在人才引进、评价、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学校、劳动者积极性,加快培养适应集美区经济转型急需的知识技能复合型人才,为推进集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效的人才支撑。 《意见》共6个方面16条政策措施。其中,围绕集美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金蓝领人才补贴政策力度,大幅提高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高级工(需认定满一年)、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由原来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增加到每月800元、1500元、2000元,并新增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两种人才类别,分别享受每月2500元、3000元的政府津贴。同时,《意见》推出金蓝领人才500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和个人提升技能水平,锻造新时代集美工匠,不断壮大技能人才规模。从今年起,用4年时间培养集美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共500名,其中高级工320名,技师120名,高级技师40名,特级技师10名,首席技师10名。此外,《意见》还将政策依据的厦门市发布的紧缺工种目录调整为区级自主确认并公布紧缺工种目录,让技能人才培养更适合集美产业发展需求。 “企业员工不受学历限制,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限制,只要取得经区人社部门核准的集美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即视同为集美区的高技能人才,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增强人才的获得感和荣誉感,经集美区认定的技能人才,将由区政府颁发相应的人才荣誉证书、证件,享受集美相关的政府津贴及人才优惠政策。(记者 吴觅亮 通讯员 陈国裕 来源:集美报)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