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市集美区出台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

2023-03-20 16:03:55  作者: 李霖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0日报道(记者 李霖)为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建设,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实现青年成长成才发展与城区发展有机融合,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出台《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生活补助的保障方式,进一步提升集美人才吸引力,促进引才、留才、聚才。

青年人才是城市潜力、活力和希望所在。集美辖区青年人才荟萃,14-35周岁常住人口近50万人,青年已成为集美区各行业、各领域的中坚力量和生力军。据悉,《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旨在加大对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人才稳定就业的生活保障力度,重点解决青年人才来集就业创业的过渡性生活保障需求,提升对基础性人才的吸引力。

《办法》明确,为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或经集美区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且同年度已在集美区享受厦门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本区企业在职人员(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给予每人每年发放最高6000元的生活补助。

记者注意到,为鼓励青年人才来集就业、创业,《办法》指出,对已享受市、区其他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并符合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继续享受其他补助。

如何申请办理?当年度已享受厦门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集美区企业在职人员免申即享。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期集美区已发放的厦门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发放名单,于15个工作日内将生活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相关问题可联系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人才服务科咨询:6281669。该《办法》有效期4年,政策到期即补助终止。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