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修订相关评选办法 涉海企业申报进一步“减负”
2023-02-07 08:52:22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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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修订相关评选办法 涉海企业申报进一步“减负” 东南网2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芯雅 黄奕琳)近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接听市长专线,详细解读《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修订后的新内容,包括从精简初审到评审等环节为企业申报进一步“减负”、延长龙头企业称号有效期等。 据了解,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全年可申报。其中,申报主体需在厦门市注册成立且存续期达1年以上,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符合厦门城市发展定位与鼓励产业范围。经营范围为以海洋生物制药制品、海洋生物种业(含水产苗种)、海洋装备制造、海水利用、海洋文化与创意、海洋现代服务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等为主营收业务的涉海企业。 据悉,市级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每年评审一次,同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海洋龙头企业的,以海洋新兴产业为主营收业务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被直接认定为市级海洋龙头企业。目前,累计有27家企业获评“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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