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经济 > 正文

厦门: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奖励100万元

2023-01-02 15:45:32  作者: 张诗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由市工信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昨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3月31日。

据介绍,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具体措施共有三条,旨在促进我市工业稳定增长,进一步激励企业多接订单多生产,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和全年发展奠定基础。

措施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其中,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00万元作为基数。

措施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

措施三:支持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对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市人社局等部门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措施予以补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