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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多项创新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2022-11-08 09:11:48  作者: 彭怡郡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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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系福建省首个获此殊荣城市,多项创新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刘伟程 刘启国)近日,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厦门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系福建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称号,是城市文明程度、民生关怀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内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国务院食安委将厦门列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同批参创城市包含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东部沿海省会城市共15个。

市委、市政府迅速部署启动创城工作,将其列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主抓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终于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验收,成功跻身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一方阵”。

创建过程中,厦门始终从群众最关注、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潜心打好服务民生“一张牌”,圆满完成36类79项创建指标,创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创城以来,厦门在省食安委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均位列第一或A级;食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9.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显示,厦门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91.7%,在国务院食安办中期评估中列为同批城市首位。

去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首次组织对第二批参创城市进行全面评审。厦门因创建工作全面扎实、亮点颇多,特别是社会共治、供厦标准体系建设、智慧监管等多项创新做法走在全国前列,综合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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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食安示范城 厦门亮点频现

亮点1 52个供厦标准 引领食品供给品质提升

致力于为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食品,厦门对标港台,欧盟、新加坡等国内外先进标准,以米、面、肉、食用油等关系民生的大宗食品为重点,制订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供厦食品安全标准。截至目前,厦门已发布52个供厦标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现制现售饮料卫生规范、分餐规范等均为全省首创;累计806项指标严于国标,平均每个农产品标准有30项安全指标严于国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准。共有九项供厦标准入选2022年度厦门市优秀团体标准,以更高标准引领食品供给品质提升。

厦门申请注册的“鹭品”公共品牌,成为供厦食品专用标识和首个厦门市全域公用品牌。目前,全市已有35家企业的312种产品通过评定,加贴“鹭品”标识上市销售,让厦门市民吃得安心,也倍感骄傲。

亮点2

55万种食品

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厦门已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统一平台,10.81万余家经营主体的55.49万种食品纳入管理,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预包装食品追溯数据量居全省首位。厦门还率先在全国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一口申报、一码通行、一网追溯”制度,率先在全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最大限度阻断疫情“由物传人”风险。

全市公立学校、医院、养老院食堂以及重点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共655家单位,实施“雪亮厨房”建设,以视频方式向公众展示后厨操作情况。

亮点3

破解“三小”难题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餐饮类型,一直是食品安全管理难点。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厦门通过财政补贴、出台全省首个小作坊卫生规范、为小作坊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方式,推动创建了45家小作坊示范点;全市各区设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40个,容纳摊位711个,并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划定摊贩禁止经营区域,要求小摊贩定点定区经营,改变食品摊贩无序经营状态;全面开展无证餐饮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动小餐饮改善经营条件,促其达到获证条件,目前全市获证小餐饮9000多家、镇街核准登记小餐饮1116家,促进小餐饮获证率达99%以上。

此外,厦门率先在全省开展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打造专业化监管力量;率先在全省建立食品安全公共责任险制度,并建立厦门市信用信息管理与公示平台,实现分类精准监管,强化食安风险管控。厦门还以宣传共治为载体,构建食安多元治理格局,近三年来,“食安斗阵行”活动、农村集体聚餐和“小饭桌”共治模式等连续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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