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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长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 其间免收滞纳金

2022-11-07 08:49:48  作者: 张鑫惠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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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长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

统一延长至2023年12月底,其间免收滞纳金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缓缴社保费的补缴期限延长了,缓缴期间的社保费最迟可在2023年底前交清。近日,厦门市人社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厦门市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适用范围、实施期限等仍延续原有规定。缓缴政策到期后,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的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12月底,其间免收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缓缴期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想了解厦门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适用范围、实施期限、缓缴资格等信息,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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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超市奶茶店 申请更便捷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翁桂华)在厦开超市、开奶茶店,可选择“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更便捷。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出“我要开超市”“我要开食品饮料店(甜品店、面包店、奶茶店、咖啡馆)”等“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人选择服务联办事项时,仅需提供一套申请材料即可,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大大减轻了开店准营准入负担。

据了解,联办事项包括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公司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卫健部门负责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及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推出“开办企业一件事”“我要开便利店”“我要开小餐馆”等“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涵盖了市场主体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重要阶段。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迭代升级“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出更多服务,为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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