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湖里区 > 先锋湖里 > 本地聚焦 > 正文

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停车场专项检查

2022-11-01 08:33:46  作者: 彭怡郡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停车场专项检查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陈源 陈琼英)计费时长与实际停放时间不符,导致多收费……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停车场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市民反映强烈的停车场收费乱等问题。

蔡塘广场附近的地面停车场声称“充电两小时可免费停放”,但有市民反映,他充电停放了1小时,就被要求支付5元停车费。执法人员前往现场,了解到该停车场有“需在充电桩上绑定车牌号才可以享受免费规定”的要求。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停车场管理方,要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免费停车需要绑定车牌”的要求。

市民陈先生把车子停放在祥店路边停车位,从10月8日下午5点到隔天早上6点,结果被收了停车费45元。陈先生认为,这样的收费过高了。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便到现场进行核实。据了解,在该停车场停车15分钟后,每15分钟收取2元;晚上10点到次日上午7点30分停车免费。执法人员按这样的收费标准来算,发现陈先生产生停车费的时间段是10月8日下午5点到晚上10点,5个小时应收取38元停车费。很明显,停车场多收了7元。执法人员责令停车位管理方,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陈先生。执法人员还将对停车位管理方所在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类似情况,合并进行处罚。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有的停车场未实行市场定价,比如湖里区某公园停车场。该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存在多收费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停车场管理方限期退还多收价款,逾期未退的将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赔偿。

近期,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公布厦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共四种,供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参照适用。不过,经营者现行的收费公示牌(表)等价格公示方式,只要明码标价内容未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现行政策规定,也可继续使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