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嘉庚故里人文集美 > 聚焦集美 > 本地资讯 > 正文

厦门集美区灌口镇13个村与集美城发合作开发村集体发展项目

2022-10-25 08:55:13  作者: 应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企与村集体携手开发项目

集美区灌口镇13个村与集美城发合作开发村集体发展项目

厦门日报讯(记者 应洁)昨日,集美区灌口镇村集体项目举行签约仪式,灌口镇的三社、坑内、深青等13个村将携手国企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城发”)合作开发村集体发展项目,拟开发方向包括厂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这13个村集体项目共涉及10个地块、总面积约34.68平方米,计划建设厂房、商业、办公、公寓等。据介绍,10个地块之中,已有3块完成收储、办好前期手续,各项目的规划方案仍在制定之中。根据合作协议,村集体将以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入股项目,集美城发承担主要建设费用,并负责地块策划、建设、运营等。集美城发方面介绍,目前正在加快项目可研初稿和手续办理进度,力争明年启动第一批项目建设并开展招商招租工作。

此前,灌口镇的三社村、李林村已与集美城发合作开发村集体发展项目——三李城商业中心,即灌口万达广场项目。2021年12月,全市首个国企参与合作开发的村集体发展项目灌口万达广场建成开业,三社、李林两村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不用投一分钱就可以领到租金收入,成功探索了“国企+村集体”合作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