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首个执行救助关爱慈善基金成立

2022-09-21 09:17:46  作者: 郑炜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市首个执行救助关爱慈善基金成立

东南网9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炜 通讯员 余雪燕)近日,同安法院与厦门市慈善总会合作设立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导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厦门市首个执行救助关爱慈善基金,来自申请执行人捐赠的首笔款5000元汇入基金账户,标志着关爱基金正式启动。

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有什么作用?导报记者获悉,基金的成立主要是适用于同安法院执行不能的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因生活困难在享受司法救助金、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所募集的捐赠款项将由厦门市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审批,确保专款专用,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有效帮扶。

据悉,基金的成立开启了厦门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的新篇章,是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的创新实践和有效补充,也是同安法院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提升司法工作满意度的工作举措,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

同安法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创新司法救助模式,积极引入更多社会慈善力量,以期确实有效解决当事人困难,传递司法温暖,同时鼓励爱心企业和善心人士自愿捐赠,努力做大关爱基金蓄水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得到有效帮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