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0月1日实施
2022-09-03 09:55:0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新版《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0月1日实施 65周岁以上全时段免费乘地铁票卡有效乘车时长延至180分钟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站 东南网9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记者昨日从交通部门获悉,新发布的《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与原试行版相比有三大变化,包括延长票卡有效乘车时长、65周岁以上全免费。 延长票卡有效乘车时长 原试行版中,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的有效时限为120分钟。 随着2、3号线开通,线网最高乘车时间延长,为避免乘客因换乘、去卫生间等事宜而导致票卡失效,新版第三条对其进行修订,明确“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后,须在有效时限180分钟内离开付费区”。 有效时限,是指乘客从刷卡进站到刷卡出站的最长时间不宜超过180分钟。如果超过180分钟,需要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加收票款。 65周岁以上老人全免费 原试行版中,仅针对本市65周岁以上、本省70周岁以上老人,高峰半价、平峰免费。 根据《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新版第六条明确“65周岁以上老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厦门一律凭身份证、优待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任一有效证件全时段免费乘车”。 此外,对免费乘车对象和证件类型进行了补充,新增了道德典范持本市专用易通卡,补充了《军官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休证》《文职人员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退休证》。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站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较大,近年来安全事件频发。地铁列车车厢属人员密集型场所,为进一步营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新版第十三条新增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相关新闻 地铁3号线浦边站下周启用 下周一(9月5日),厦门地铁3号线浦边站正式投入运营服务。与此同时,2、3号线行车计划调整。 浦边地铁站是地铁3号线的站点之一,位于翔安区鸿翔东路和石厝路交叉口,正式启用后开放1、2、4号出入口。启用后的浦边站内,有客服中心、自助售票机、洗手间、无障碍电梯和母婴室等设施设备供市民乘客使用。 为更好地服务乘客,在浦边站投入运营服务的同时,地铁2号线和3号线的行车计划也将进一步调整。(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朱俊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