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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厦门发布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

2022-07-12 08:50:05  作者: 蒋全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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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 “三步走”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东南网7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蒋全德 通讯员 方淑霞)记者从厦门市河长办获悉,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升治水的效率、效能和效益,7月11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崔永辉,市长、市总河长黄文辉联名签发《厦门市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在全市开展巩固提升河湖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深化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河湖全域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主要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到2023年全市地表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到2025年稳定消除劣V类。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厦门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方案》的治水目标、职责分工和治理举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力推进截污纳管、正本清源改造、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河湖治理项目,确保各项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如期打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

总河长令明确,各级总河湖长要担负起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日常调度、例行巡河、现场督查等方式做到亲自统筹、部署、协调和督导;要加强考核督促,及时对消除劣V类水体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和单位开展约谈。各级河长办要切实担起为河湖长服务的职责,强化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将消除劣V类水体纳入年度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介入、加强督促指导,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凝聚河湖共管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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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劣Ⅴ类水体?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Ⅰ、Ⅱ、Ⅲ、Ⅳ、Ⅴ。Ⅴ类(五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劣Ⅴ类水指污染程度已超过Ⅴ类的水。

从直观感受来说,一是散发出明显臭味;二是出现异常颜色;三是水生生物及鱼虾出现大面积死亡。水体出现以上情况,极有可能是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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