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轻微交通违法 可选“以教代罚”
2022-06-21 08:27:21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适用情形 行人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等 两种选择 观看安全教育视频或参与交通劝导 轻微交通违法 可选“以教代罚” 交警部门在全市11个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推行安全教育新举措 交警引导黄老伯学习交通法规。(记者 柯恺筠 摄 ) 厦门日报讯(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在路口发生轻微交通违法,市民可以选择观看安全教育视频15分钟或参与交通劝导15分钟,替代违法处罚。6月19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11个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推动“三不过岗”的处罚教育新举措。 什么是“三不过岗”的处罚教育新举措?据介绍,行人、非机动车在设有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的路口,发生行人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在原来单一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或是当15分钟的“志愿交警”,或是现场观看15分钟安全教育视频,完成后方能离开。这项新举措前期在思明、海沧试行,取得良好效果。 6月16日,在莲岳路体育路路口的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上,摆放着标有“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工作台及写着文明交通宣传语的宣传板。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发现市民黄老伯占用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先对他进行了交通安全劝导,然后提供“三不过岗”的教育处罚选择,黄老伯选择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印象很深啦,以后会更加留心遵守交通法规。”黄老伯说。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能让交通违法的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更好地接受安全教育,增强文明出行意识。”民警黄坤峰表示。 【链接】 哪些路口设置 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 思明:公园东路虎园路口、莲岳路体育路口 湖里:海天路华昌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口 集美:诚毅东路诚毅南路口、集源路盛光路口 海沧:滨湖北路海林路口、滨湖北路滨湖路口 同安:城南路银湖中路口 翔安:舫山南路与翔岳路交叉口、新兴路与祥福路交叉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