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醉猫”开车上高速 厦门警方十分钟查两起

2022-06-08 10:35  作者:王玉婷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醉猫”开车上高速 警方十分钟查两起

厦门高速交警严厉整治酒后驾驶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官红梅)遇到拦查,“醉猫”拿出红牛辩称是饮料的味道;宵夜喝白酒,男子竟然开车上高速……端午节期间,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共查获酒醉驾8起(酒驾4起,醉驾4起,其中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起),不乏奇葩案例。其中,6月5日上午,高速交警在厦门收费站出口仅10分钟就查获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6月5日8时50分许,高速交警在对一辆闽C***T0号小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内有浓浓的酒味,驾驶人黄某拿起一旁的“红牛”,辩称可能是因为喝饮料产生酒味。民警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后驾车。经抽血检验,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6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据了解,黄某4日晚在安溪老家吃饭,席间饮用了一些白酒,5日早上驾车带朋友来厦门办事,不料在高速出口被交警查获。

仅过了10分钟,执勤民警又查获一辆闽D***15号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醉驾,经抽血检验,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0.7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张某4日深夜在厦门家中吃宵夜,喝了一些白酒,5日一大早赶回安溪老家处理事情,在返程途中被高速交警查获。

【相关案例】

凌晨遇检

酒驾男晃动“通行证”

6月4日0时46分,一辆小车缓缓驶入检查点,向执勤民警不断晃动着一张来历不明的通行证,示意执勤民警放行。根据多年的执勤经验,民警判断这辆车有猫腻,便采取措施临时阻断交通,让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司机邹某前一晚10时许,跟几个朋友在同安聚餐,席间喝了一些啤酒,次日凌晨准备回晋江,以为凌晨不会有人查车,就大胆上路,没想到被逮个正着。

现场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驾驶员开具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强制措施单,邹某被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心存侥幸

一上高速就撞“枪口”

6月4日8时许,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杏林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执勤时,拦下一辆闽H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司机周某神色慌张,民警对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43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周某坦言,6月3日晚上,他在老乡家里喝酒喝到晚上9时许,次日早上以为应该没什么事了,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一上高速就撞上“枪口”,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温馨提醒】

别把“隔夜酒”不当回事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有一种酒驾是因为“隔夜酒”,人醒酒未退,别把“隔夜酒”不当回事,饮酒后次日驾车仍然存在酒醉驾风险;饮酒会导致人的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视觉模糊、易疲劳,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