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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将惠及4万户厦企

2022-05-19 20:36:51  作者: 郭舒晨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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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将惠及4万户厦企

适用于五类行业,政策落地首日294户企业缓缴1343万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 通讯员 徐然 陈海敏)近日,厦门税务和人社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精准帮扶,“缓”出生机。政策落地首日(5月16日),厦门共有294户企业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金额共计1343万元。据税务部门昨日测算,此次缓缴政策预计惠及厦门五类行业约4万户企业。

记者了解到,该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类行业企业,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5月份,我们可缓缴社保费2万元左右,对于像我们这样经营小本生意的公司,保留这部分资金可帮助我们维持基本的生产活动。”厦门鹭发净苑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谢逸欣说。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陈书仁介绍,公司有2000多名员工,平常每个月在社保费上,单位要缴纳400多万元。按照新政策,从5月至7月大约能缓缴社保费990万元,有力支持公司发展。

“现在我们只需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当月社会保险费,在弹出界面提示框点击‘申请缓缴’,系统就会自动调整相应属期的缓缴期限。足不出户就能办好,很便捷!”厦门意锦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陈和结只花了1分钟就完成了缓缴申请。

除了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五大行业类型符合缓缴资格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还可在线下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提醒】

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

须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税务部门提醒,本次缓缴政策只针对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将按规定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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