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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私宰肉” 厦门集美6名经营者被罚近900万

2022-05-13 08:45  作者: 林少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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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私宰肉” 厦门集美6名经营者被罚近900万

东南网5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蔡良军 曾真)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6名经营者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行为依法进行严惩,没收、处罚金额高达890万余元。

据了解,此前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集美公安分局对辖区“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情节严重的经营者已由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中6名经营户销售“私宰肉”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由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查处。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通报和调查取证情况,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分别对6名经营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共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约10.9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80万余元。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猪肉消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网格巡查力度,积极推广猪肉“一证通”溯源系统;同时不断强化与地方政府及农业、公安等部门协作,保持对销售私宰肉的高压执法打击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猪肉产品行为。自“铁拳行动”以来,共查办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案件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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