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向您征求意见

2022-04-13 12:47:02  作者: 林雯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向您征求意见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日前,思明区形成了《民宿管理办法(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思明区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形成了一定的民宿产业集群。去年,思明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情实际制定推出《民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民宿在思明区的开办条件、经营管理和管理监督机制,划定中山片区、曾厝垵片区和黄厝片区为民宿开办区域。其中,针对民宿开办条件,《民宿管理办法》在经营规模、房屋安全标准、环保排污要求等方面也有更详细的要求,禁止在住宅楼、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内开展民宿经营活动。

目前,《民宿管理办法》实施已满一年有效期。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宿经营行为,思明区结合管理办法出台工作实际,形成了《民宿管理办法(修订稿)》,市民群众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全文,相关意见建议可于5月11日前发送至区文旅局邮箱:2381969345@qq.com。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