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将进行意向登记
2022-04-08 08:45:50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下周一至本月22日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进行意向登记 岛内房源 安排在思明区的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虎仔山庄,湖里区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岛外房源 安排在集美区的滨水小区,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一期、新阳居住区二期,翔安区的九溪小区、黎安居住区,同安区的滨海公寓、同安城北小区二期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面向全市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提醒 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昨日,厦门2022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正式出炉。下周一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便可进行意向登记了。 【时间表】 ●意向登记 4月11日至4月22日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公开摇号 4月27日 ●申请受理 5月5日至5月1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谁能申请?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专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家庭”),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若您属于家庭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若您是单身居民,应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此外,无论您是单身居民或是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家庭或个人都需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同时,应在申请之日前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家庭资产也要符合规定标准。 如何申请?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及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按规定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本批次意向登记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2日。 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