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用过期冷冻料 厦门一小吃店经营者被禁业5年

2022-04-04 08:43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用过期冷冻料加工成“手撕鸡” 禁业5年!

该小吃店经营者还被吊销许可证,并移送公安机关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张弥 林莉莉)受疫情影响一度停业,恢复营业后却舍不得销毁之前囤积、已过期的冷冻食品原料,还将其加工成“手撕鸡”继续售卖。湖滨三里某小吃店经营者日前被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吊销许可证、禁业五年,并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6月,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湖滨三里的该小吃店进行核查,发现其备餐间冰箱内有22袋已超过保质期的“盐焗鸡、骨香鸡心、佛跳墙”等冷冻食品原料。

检查发现,该店后厨灶台炖锅内正在烹煮6只整鸡,灶台上方铁架贴着两张“外卖制作单”。在后厨垃圾桶内,执法人员找到被丢弃的9个包装袋,袋内“盐焗鸡、白切鸡”等也均超过保质期。

据该小吃店经营者刘某供述,2019年其从广东省云浮市先后购进65批次“鲜熟鸡”等多品类冷冻食品原料,在湖滨二里、湖滨三里、开禾路、金尚路等多个场所从事食品经营,并在同安区五显镇自建冻库用于贮存上述原料。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店铺陆续停业。2021年,其湖滨三里的小吃店恢复经营后,刘某不愿销毁之前囤积的冷冻食品原料,铤而走险将自建冻库内已超过保质期的“鲜熟鸡”等运至小吃店内,解冻加热并调味成“手撕鸡”等餐食,通过线上外卖及线下堂食同步销售。

执法人员依法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刘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