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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法院通报典型网购纠纷案例

2022-03-15 08:39  作者:陈佩珊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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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问题酒 商家十倍赔偿

思明区法院通报典型网购纠纷案例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当下,网购已成为生活中重要的购物方式。但是网购在带来便利与实惠的同时,也存在各种纠纷隐患。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思明区法院通报了典型网购纠纷案例,提醒市民下单时注意细节,纠纷发生时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2021年5月3日,因举办结婚酒席需要,小军(化名)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荷醇酒业公司销售的“中华酱香型白酒”18箱,支付货款3572元。两天后,小军又在该商家下单了30箱“中华酒”,支付货款6000元。

然而,小军喝完酒因腹痛腹泻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他认为,案涉酒品应为勾兑酒,并非纯粮食酒,主张案涉酒品系无真实厂名厂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小军起诉了该公司,要求返还货款9572元,赔偿十倍货款95720元,并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

法院查实,案涉酱香型白酒预包装所标注的食品名称为“中华”,并非该食品的常用或通俗名称;所标注的生产厂家经查并无以此名称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该预包装亦未标注该生产者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因此,应认定案涉酱香型白酒预包装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军未充分举证证明其已饮用案涉酱香型白酒,且因饮酒导致身体不适就医,其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无事实依据。

关于本案是否应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问题,法院认为,案涉白酒预包装上的标识,具有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的明显瑕疵。商家对该瑕疵未尽到法定审查义务,应认定为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小军据此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合法。

思明区法院最终判决商家退还两次货款共计9572元,赔偿95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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