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同安区发现一批来路不明疏散指示标志 已依法没收

2022-03-12 10:50:12  作者: 林路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林路然 通讯员 张瑞贤 林晓静) 昨日,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检查组,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依法没收50余件“三无”疏散指示标志。

检查组重点对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核对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供货证明等材料,并现场按照相关标准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进行测量判定。

在查看一商户所售的疏散指示标志时,检查组发现,该商家无法提供厂家、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而且标志的材质主要为荧光贴纸,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这一要求。“利用荧光技术制作的疏散指示标志,如果长时间不接受光源的补给,到了夜间或在黑暗场合下就完全形同虚设,不能起到指示作用,一旦发生火灾,很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组成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查组依法对50余件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没收调查。

下一步,检查组还将继续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产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市民辨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意识和水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