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助力台青就业创业 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

2022-03-11 20:11:27  作者: 吴晓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助力台青就业创业 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

厦门自贸片区已启动扶持资金申报兑现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周莹)在厦门自贸片区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们注意了,今年片区助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资金已经开始申报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要在本月底前提交申报材料。

对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最高15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对青创企业台资实际到资的,给予台资部分实际到资金额30%奖励,最高20万元。

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在厦门自贸片区内租用的办公场地,可享受为期三年的租金补贴,每月租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入驻创业基地自行租房的台湾青年,给予3年内最高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电商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从事网络销售的台湾青年企业,每个自然年度内交易规模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5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此外,鼓励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参加国家、省、市级创业大赛活动,对在活动中获奖且顺利运营满1年的项目,按照获奖等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厦门自贸委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请在3月31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所辖园区办事处提交上一年度申报材料。经过审核后,厦门自贸委将在6月30日前完成资金兑付。

本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且税收收益归属自贸委的企业,以及首次来厦就业台胞。申报的企业,台资占比需大于50%。申报的个人,需在厦依法纳税满6个月。申请创业基地品牌奖励的青创基地,需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所辖园区范围内实际经营满一年。此外,本政策所指的台湾青年,特指18-45周岁、来厦创业就业的中国台湾籍人员。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