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这份营商环境政策“大礼包”里都有啥?
2022-03-02 07:39:52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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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 加大存量企业扶持力度 10.对存量企业制定扶持政策,对存量企业技术改造或者扩产增加投资总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将新增投资部分视同新引进项目,给予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 解读: 既重视招商引进的“女婿”,又关注本土发展的“儿子”。《条例》释放这样一个信号——厦门关注存量企业发展,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引导,让其加大在厦门投资力度,为经济发展作贡献。此举将缓解存量企业在成长期以及转型升级期的经营压力,激励企业做强做大。 称心 破解企业资金难题 11.完善增信基金运行机制。 解读:受疫情影响,厦门某商贸公司在资金方面遇到问题,但申请传统融资时屡屡碰壁。关键时刻,“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伸出援手。在获得增信基金500万元信用额度后,该企业在厦拥有的24家门店全面恢复运行。 厦门在全国首创设立信用融资总规模达16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通过为企业信用融资提供风险兜底,推动银行信用融资降低门槛、降低成本、提高额度、提高效率。《条例》提出,厦门将进一步完善增信基金运行机制,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滴灌”。 12.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也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解读:应收账款被拖欠,影响企业发展,甚至有时把企业拖垮。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被拖欠情况增多。《条例》向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说“不”,以法治化手段解决这一难题。 1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需要财政部门审核的,应当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受理审核标准,公布要素齐全的办事指南,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核,不能完成审核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解读:工程款迟迟不到位,影响企业经营。《条例》明确,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不得拖欠工程款。 省心 市场准入退出更便捷 14.推行商事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 解读:申报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一直是初创企业的难点和焦点,《条例》实施后,只要不以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设区域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即可申报,这降低了场地申报的门槛,将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 15.设立银行账户时银行采取视频方式核实企业开户意愿。 解读:不用到现场,企业用视频方式就能在银行开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此举将极大节省开办企业的时间和手续,增加企业进入市场的便利度。 16.统筹协调本市跨区设立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用地、税收、财政扶持等。 解读:现实中,企业不在登记住所地办公、跨区办公等情况普遍。跨区经营,用地问题怎么解决?财务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往往给投资者带来疑问。《条例》中给出了方向,厦门将进行统筹协调,此举将有利于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 17.支持人民法院建立机动车辆查控机制。 解读:针对“执行难”问题,《条例》规定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线上线下核验有关市场主体的身份、财产、市场交易等信息以及对涉案不动产、动产、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实施查控和处置。目前厦门已建立机动车辆查控机制,掌握机动车辆的登记、行驶、停放、维修、年检等信息或者数据的单位会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扣押机动车辆。 用心 优化政务服务 18.实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解读:该制度有助于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并降低登记风险。 19.公用企事业单位建立停止服务的预警机制,不得违法拒绝或者中断服务。 解读:《条例》为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套上“紧箍咒”,要求建立停止服务的预警机制,不得无故“叫停”。 20.根据监管需求,加强协作,明确联动程序,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效能。 解读:今天来一个检查,明天来一个执法,检查名目繁多,企业耗时耗力。《条例》指出,要提高联合检查效能,从而减少企业检查频次,避免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 21.依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解读:轻微违法不处罚,这一规定彰显包容审慎的监管导向。“不处罚”不是“纵容”,而是精准执法,“有温度的执法”,既讲严格执法,又讲教育和唤醒。 22.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制度。 解读:不打招呼、不确定单位、不确定事项,随机线上线下“假办事、真体验”和“真办事、真体验”。去年,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两次全市营商环境体验活动。两次体验活动共发现办事不方便、不够人性化等425个堵点难点问题,全部反馈到相关责任单位核查落实,问题属实的列入任务清单督促改进。列入《条例》后,该项活动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将对厦门营商环境工作形成有效监督,助力政府精准施策。 23.建立监督联系点制度。 解读:让监督“前哨”直达第一线,厦门在全市各行业商协会、代表性企业设立215个营商环境社会监督联系点,实时收集企业建议意见。比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政策“申报难”“兑现难”问题,厦门建成“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受到企业好评。 精心 护航企业走出去 24.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外国驻厦领事馆的联系。 解读:《条例》提出要深化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2021年,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28.9%和66%。 25.为市场主体提供对外贸易、境外投资、贸易摩擦应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解读:为市场主体“充电”,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比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日前正式生效实施后,厦门相关部门纷纷举办培训,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26.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境外维权援助机制。 解读:近年来,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作用凸显。如何在海外有效维护知识产权以及应对纠纷,成为外向型企业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厦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境外维权援助机制,护航企业顺利“出海”。 27.开展跨境破产司法协作,平等保护境内外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跨国企业通过重整重组获得重新发展的机会。 解读:厦门是全国首批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示范地区,厦门中院是内地与香港特区破产协助的试点法院。开展跨境破产司法协作,在港上市、融资的厦门企业可实现涉及两地的企业重整重组。 28.统筹推进具有厦门特色的海丝中央法务区。 解读:这是极具厦门特色的创新举措,将发挥厦门作为海丝战略支点城市的积极作用,助力厦门、我省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一带一路”能不能建设好,法治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去年11月,海丝中央法务区在厦门启动,有力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深入开展法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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