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排水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2022-03-01 07:49:51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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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行与维护 强化建管并重 排水管理进小区 为推动实现排水设施建管并重,巩固正本清源治理成效,《管理办法》在明确产权人承担建筑小区共用排水设施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对排水管理进小区进行了规定,即在保持产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因水污染防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委托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对建筑小区(包括居住区、公共建筑区、商业服务区、工业区等)的共用排水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委托协议的签订、财政补贴设施管理的移交,以及运行维护单位的确定、职责、考核等内容作了详细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依法委托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财政予以补贴。住宅项目共用排水设施的维修属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有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中列支。 关于排水管理 强化许可管理、设施保护和污泥处置 为加强排水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对上位法确立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补充规定: 一是加强排水许可管理。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直接或者间接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设置和维护相应的沉淀、油水分离等预处理设施,并申领排水许可证,对排水许可证申领、变更以及排水许可相关信息的共享作了规定。 二是加强污泥安全处置。针对正本清源工作中发现的排水管道和检查井内集中出现大量污泥、沉积物的情况,《管理办法》规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是加强排水设施保护。细化规定各类排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范围内管理要求,确定损坏排水设施情形下的先行抢修程序等。 关于法律责任 违法排水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管理办法》对排水管理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排水违法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既有规定处罚。 二是增设处罚措施,对两种情形设定了法律责任,一是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排水户未按照规范维护预处理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明确执法主体,按照管理事项划分,明确本市涉及排水管理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同时为适应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趋势,规定依法确定由镇街承接处罚权的事项由镇街负责实施。 【释疑】 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主要有哪些? 一、沿街商户 理发店未设置毛发聚集器,洗发污水直排市政管网;餐饮店未设置油水分离器,厨余污水直排市政管网;洗车店未设置沉淀池,洗车污水直排市政管网;未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私改排水管网,将排污管接入雨水箅;将店内污水收集倾倒至雨水箅。 二、小区 房屋装修时,改变排水走向,将污水接入雨水立管;小区改造时,未严格进行雨污分流,存在混流情况。 三、其他 未制定保护方案,在市政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开挖施工;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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