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两级法院主动服务 以法治力量增进人民福祉

2022-01-08 09:44:38  作者: 谭心怡 厦法宣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司法新探索

坚持守正创新 构建现代化诉服体系

数据

一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加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高效审结案件55511件,平均审理期限45天。

近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诉非联动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等平台作用,委派、委托调解纠纷44872件,成功化解23682件,上升10.57%。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去年年初,受疫情影响,出现不少培训机构倒闭、老板“跑路”等情况,一批家长遭遇“退费”难。在受理案件后,思明法院经过研判发现,虽然牵涉人数众多,但案件的情况和诉求大多相似,遂决定首次使用小额诉讼示范性庭审机制快速审理,大大节省了学员家长诉讼维权的时间成本。通过推行系列案件示范诉讼机制,思明法院还高效化解了一批涉健身机构、餐饮机构、出租车主确权等系列案件,起到了“判一件,结一片”的效果。

2021年7月9日,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集美法院作为全国仅有的两家基层法院参会,在会上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发言。作为最早开展认罪认罚制度试点的法院之一,集美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321”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具体化、可视化、科学化。

诉非联动实现源头治理

“诉非联动”,即“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联合解决纠纷,是深化纠纷源头治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诉非联动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讼和诉讼有机衔接,委派、委托调解纠纷44872件,成功化解23682件,上升10.57%。

针对新业态劳动者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特点,翔安法院打造“好厝边平台”线上解纷平台,为劳动者提供“全链条”移动电子诉讼服务。一年来,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率86.44%,在线办理保全率80.20%,“两个一站式”平台质效评估全市第二。

此外,厦门中院还聚焦土地房屋征收问题,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2015年以来涉及我市土地房屋征收的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从涉及我市的一审行政案件共4072件中,最终选取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746件一审案件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发布全省首份专项审判白皮书。在做好案例分析的同时,还通过实地走访相关涉诉单位,搜集征收执法疑难复杂问题,与行政机关联合出台诉源治理指导意见。

司法润民心

弘扬核心价值 引领社会向上向善

2021年6月-9月,家住海沧区的胡某饮酒后在住处因琐事与家人争吵,先后三次将塑料儿童护栏、磁盘、红酒瓶、使用过的纸尿裤从位于33楼的家中阳台窗户扔出,砸落在小区楼前的业主进出楼道上,对恰好途经该处的小区业主造成惊吓,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受损。海沧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通过依法追究被告人刑责,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文明行为,这也是自2021年3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后,海沧法院审结的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干扰审判秩序,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翔安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中,陈某拿着假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在承办法官查清其中猫腻后,陈某因涉嫌虚假诉讼被移送至公安机关,最终真相大白并自愿认罪认罚。通过严肃整治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逃避债务,妨害诉讼活动等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诚信诉讼,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

厦门两级法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引领社会向上向善,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推送文章、案例、短视频8218篇次。厦门中院、思明法院和集美法院还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  2  3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