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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长津湖”商标 厦门两家企业被查处

2022-01-07 08:46  作者: 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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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长津湖”商标 两家企业被查处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毅 林莉莉)因恶意申请抢注“长津湖”商标,厦门两家企业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其中,涉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被开具了高达1万元的罚单。

前不久,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有公司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经查,厦门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厦门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了多达7个“长津湖”商标。

“抗美援朝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曾在长津湖与美军交战,以‘长津湖’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因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上述“长津湖”系列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认为,该网络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为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此外,受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道“长津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但仍然接受了该委托代理,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分别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执法人员责令涉事网络公司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对涉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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