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今日聚焦 > 正文

厦门:台胞台企可注册为“平台制”科技特派员

2021-12-19 08:40:13  作者: 沈华铃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出台《促进厦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

台胞台企可注册为“平台制”科技特派员

东南网12月19日讯(记者 沈华铃)近日,厦门市出台《促进厦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大力促进厦台农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对台农业合作交流桥头堡作用,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第一站”。《若干措施》具体包括:深化优势产业融合、突出农业科技合作、加大园区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人才交流、加强乡建乡创合作、保障合作项目用地、强化金融保险服务、优化通关检疫环境等七个方面。首先,支持精致农业、种子种苗、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借鉴台湾乡村旅游的发展理念和市场营销、文旅创意等方面的经验,立足厦门城市品牌建设和各区资源特色,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或台湾相关农渔会参与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厦从事农林渔牧生产经营的,与本市居民、企业同等享受财政补助政策。适当降低台资企业申报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门槛,企业总资产、固定资产、年销售收入、带动农户数量按认定标准的80%计算,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

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申报各类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台资农业企业建设新型科技孵化器,联合高校院所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提升台企研发能力。

在人才方面,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注册为“平台制”科技特派员。推广海沧区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经验,继续深化台胞参与社区治理机制。鼓励厦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农业人才双向交流。符合条件的在厦台胞可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厦台胞可参加创业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支持设立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基地,开展两岸大学生农业教学实践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补助。

支持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全过程参与厦门乡村建设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产业发展等乡建乡创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总结海沧区台胞社区营造师参与乡村建设规划经验,探索厦台乡建乡创模式。对委托台湾团队开展陪护式服务的传统村落,优先列入省级扶持名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