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惠台政策落地生效 台胞台企在厦深度融合发展

2021-12-08 08:28:21  作者: 詹 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惠台政策落地生效

台胞台企在厦深度融合发展

作为海峡论坛的主阵地,厦门先行先试,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 文第十三届海峡论坛将于10日在福建举办,主会场依然设在厦门。作为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两岸民间交流盛会,海峡论坛年年都会释放各种惠台利好,发布系列惠台政策。

作为海峡论坛的主阵地、因“台”而设的经济特区,厦门更是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两岸一家亲”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先行先试,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在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上持续走在先、做在前,当好排头兵,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

率先出台

大陆首个地方惠台政策

赋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厦门不仅在“十三五”规划中,早早提出推动台胞台企享有同等待遇,更是在这些年,每年都为台胞台企送出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中央“惠台31条措施”出台仅一个半月,厦门便在全国率先推出贯彻落实措施,于2018年4月10日出台大陆首个地方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厦门“惠台60条”及实施细则。翌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专门为厦门“惠台60条”点赞,称“从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为台胞在厦生活提供便利,为台企在厦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

“厦门‘惠台60条’,是中央‘惠台31条措施’的第一份地方性配套文件,可谓一气呵成、一以贯之、一马当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所长季烨如此评价。厦门“惠台60条”也引起台湾舆论关注,台湾媒体和民众感慨,这些措施“由生到死,无所不包”。

政策有没有效果,关键看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强调“不落实不如不出台”,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将各级惠台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厦门“惠台60条”出台后,全市各区、各部门分头行动,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20多万字的细则中,每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先行先试

推出许多创新举措

作为大陆对台最前沿,这些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对台工作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全力打造对台交流合作战略支点,密集出台了众多惠台政策。

中央“惠台31条措施”刚出台时,许多台胞就发现,其中有22条早已在厦门落地实施。“惠台60条”出台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厦门于2019年6月10日出台“融合发展45条”,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开大步。中央“26条措施”出台后,厦门抓紧细化落实,于2020年2月28日率先出台中央“26条措施”厦门市实施细则。今年年初,厦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并广泛开展宣讲,助力更多台湾青年来厦追梦、筑梦、圆梦。

厦门制定的各项同等待遇政策,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又充分体现厦门的对台特色优势,先行先试推出许多创新举措。厦门“惠台60条”中,有33条措施是厦门在大陆率先推出;厦门“融合发展45条”中,有21条措施是厦门率先推出,或者是对福建“融合发展42条”进行延伸拓展。

目前,中央、省、市各级同等待遇政策基本在厦落地生效,深受台胞台企和两岸媒体好评。“一个个暖心大礼包很周到,让大家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同感,有力推动了台胞台企在厦门的深度融合发展。”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