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举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1-12-05 15:29:29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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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5日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郑素描 陈馨媚)“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你看看,详细看看,你们这样突然断我们家的电,合不合法?”12月2日,厦门市同安区2021年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暨“民法典与我”情景剧表演在厦门市竹坝学校举行。 当天下午,该校法治宣传教育课堂五楼会议室,欢声笑语。学生们在情景剧《停电》表演中,业主质问物业采取停电方式催缴物业费的合法性,惟妙惟肖,博得满堂喝彩,在笑声中学法,在学法过程中演绎,将法律的要义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玩中学,在学中玩,竹坝学校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生们的日常,达到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效果。”同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透过“民法典与我”校园情景剧比赛,可以感受到学生们对《民法典》掌握得非常到位。不过,法治社会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和建设者。 “民法典与我”情景剧表演是同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同安区司法局、同安区教育局联合厦门市竹坝学校、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举办“法护成长 ‘未’你而来”主题活动之一。活动上,主办方还制作播放了“法护成长”普法微视频,该视频分为《选举》《礼物》《见义勇为》三部分,通过校园情景剧模式向学生阐述《宪法》赋予的权利、《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等规定。 除了“法护成长 ‘未’你而来”主题活动,同安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还包括送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村(社区)、开展“‘宪’在学法”线上有奖竞答等内容,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依托线下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依托新媒体平台组织线上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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