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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起 火车票报销凭证领取时限延长至180日内

2021-12-03 14:13:47  作者: 卢超颖 万宇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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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日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 通讯员 万宇)3日,记者从厦门火车站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旅客出行体验,自2021年12月10日起,铁路部门优化调整报销凭证领取期限,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的领取期限,相较之前都做了延长调整。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领取时限,由原来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含当日),调整为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同时,旅客在铁路12306网站、12306手机APP和小程序办理退票后,如需领取退票费报销凭证的,也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需要注意的是,铁路在全面实行电子客票后,旅客在购票、进站、乘车时可直接刷居民身份证进站检票乘车,铁路部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作为乘车凭证。对于因私出行的旅客来说,不需打印报销凭证,刷证即可乘车;因公出行,需要报销的旅客,可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打印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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