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2021-10-10 08:02:55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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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吴庭玮 巫玉英)10月8日上午,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财务余剑娴打开厦门电子税务局网络端申报界面,登录公司账号,申报了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这家企业成为厦门首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的企业。 据税务部门介绍,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能享受。今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一政策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将为厦企创新发展带来不小的助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冲淡疫情带来的影响。”厦门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作为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100%的研发加计扣除比例。”余剑娴说,前三季度企业研发投入234万元,与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叠加,还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减税35万元。而且,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就可以直接享受,简单又方便。 据了解, 除了联容电控这样的中小企业,厦门一些行业龙头企业也提交了该项税收优惠的申报。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乃军表示,今年公司预计投入研发费用3亿元,前三季度公司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税约1300万元。 名词解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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