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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增发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21-10-10 12:05:29  作者: 文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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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社区管控指导组《关于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厦指社区管控指导组〔2021〕21号)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防范人民群众陷入生活困境的风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

根据前期分类排查情况,突出抓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革命五老(五老遗偶)、低收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安区内的对象,按照每人1个月低保标准发放;其他各区曾位于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对象,按照每人1个月低保标准发放;其余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

(二)给予确诊病例救助。按照每人3个月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

(三)延续享受保障待遇。风险等级调为低风险地区后3个月内,继续延保(有成员死亡的,暂不降低现有保障水平);6个月内,就业(劳动)所得,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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