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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特斯拉” 厦门一公司被罚一万

2021-09-04 08:21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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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傍大款

取名“特斯拉” 一公司被罚一万

该公司做新能源业务,公众号也擅用他人商标

别冒充,

分分钟

被揪出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章晓婉)因冒用“特斯拉”名号开展新能源充电、售后等业务,同安区一家企业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更名,并处罚款1万元。

前不久,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向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在同安有一家名为“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正在开展新能源充电、售后等业务。该公司不仅登记的经营范围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近似,还在其微信公众号“特斯拉充电站”上,将“特斯拉”中文标识作为其充电桩的宣传标识。

接到举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在该企业经营场所现场,执法人员仅找到一名看场人员,现场办公桌上摆放着两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合作协议,上面的需求方一栏显示为“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现场调看了该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宣传内容,发现确如举报人所述,该公众号名称为“特斯拉充电站”,内有宣传文章3篇、短视频1条,均标有“特斯拉”图文字样。

“举报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为‘特斯拉’中文商标的权利人,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起始于2018年5月;且‘特斯拉’中文、英文及图形商标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执法人员指出,同安该企业成立于2019年11月,在其微信公众号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而未取得授权许可,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最终,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案件办结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别寄来一封感谢信,感谢厦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办中的秉公执法,以及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出的辛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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