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侦破走私文物出境案
2021-08-24 07:46 作者:白若雪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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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询问货物来源时,货主先称该批货物是福建某乡镇拆迁后留下的现代石雕装饰品,后又称从福建某海岛上的一座寺庙中拆下,前后表述不一。厦门海关立即联系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这批“现代石雕制品”均为清代墓碑石顶盖,其中8件为国家三级文物、13件为一般文物。 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后发现,该货主是文物市场的“活跃分子”,属于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并且存在明显逃避侦查的嫌疑。为快速侦破案件,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地方公安共同侦办,经过持续监控,在走私团伙密谋再次走私另一批文物出境时将其一举抓获,并再次查获6件清代墓碑石顶盖,其中3件为国家三级文物、3件为一般文物。 经查,该案主犯贺某从福建等地收购上述清代墓碑石顶盖,委托南京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境后销售给收藏爱好者牟利。“这些清代墓碑石顶盖历经两三百年风雨,其雕刻、形制至今保存完好,部分是清朝康熙和雍正年间的,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研究价值。和后期加工的仿古作品相比,收藏爱好者更青睐将此类文物摆放在一些仿古的建筑或者园林里。”厦门海关办案人员介绍道。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对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凡在1949年以前(含)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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