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警方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2万余件

2021-08-22 13:53:51  作者: 刘玮 厦公宣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厦公宣)8月19日,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统一组织,在翔安前浯开阔空地集中销毁2万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据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2019年以来,厦门市公安局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中,共查处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52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91人,罚款19300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261件。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旨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巩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者一律处理行政处罚拘留。

相关案件

案例1:2021年1月20日,新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居民杨某经常在夜里搬运烟花爆竹。民警得到线索后迅速展开搜查,在杨某家的仓库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0余箱,并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2:2021年2月7日16时许,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邱某,驾驶一部轻型厢式货车运载烟花爆竹,行驶至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云洋村庵仔下3-111号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16箱,对违法嫌疑人邱某实施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案例3:颜某在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住家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于2021年2月8日10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933箱,犯罪嫌疑人颜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3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