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获评“专精特新” 可获融资等支持
2021-08-19 18:02:12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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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评“专精特新” 可获融资等支持 厦门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将于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据悉,荣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将在融资、管理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得到支持,并将优先推荐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专精特新”定义、认定条件、实施程序、认定管理等细则予以明确。其中,在认定条件方面,除了企业的运营年限、营收规模等基本条件外,还对企业具体申报“专精特新”其中一项特点,列出了具体的申报方向和评定标准,让企业能更加明确所申报的项目。 办法指出,厦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满足基本条件且专项条件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专家依据当年度评选名额择优推荐进入本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具体名额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企业被授予“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为3年。 链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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