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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瓶装燃气企业信用如何?请看这份“考核表”

2021-08-13 16:57:17  作者: 吴海奎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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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燃气企业信用如何?请看这份“考核表”

厦门2021年第二季度7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今日,市市政园林局、市燃气中心通过本报公布厦门2021年第二季度7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为瓶装燃气用户在选择供气企业时提供参考。

从2021年第二季度厦门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来看,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表示信用优秀;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表示信用良好;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表示信用较差。

今年第二季度

燃气经营企业

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加分情况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被厦门市大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厦门市“零酒驾”示范单位。良好行为档次为C2市级表彰,加分值为50分。

2021年第二季度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信息

1.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未做到燃气钢瓶数字化管理的流转数据可追溯查询,违法情节分类为中等,不良行为档次为P3,扣分值为3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1]147号)。

2.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配送瓶装燃气过程中未持证上岗及未穿着印有公司标志、送气电话的服装,违法情节分类为一般,不良行为档次为P2,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1]147号)。

3.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提取费用投入不足,扣分值为3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0号)。

4.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集美区浔江路供应站对钢瓶管理不到位、对站内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良行为档次为P2,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0号)。

5.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龙虎山路环岛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9号)。

6.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洪莲中路洪莲路口至石村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8号)。

7.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车牌号:闽DFD997)在凤林村前山路145号附近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4瓶钢瓶,违反了《集美区2020年第三季度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集市政专[2020]25号)中明确的“采用两轮摩托车配送瓶装燃气时,原则上一次配送钢瓶数量不得超过4瓶(含空瓶)”有关要求,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9号)。

8.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未做到钢瓶流转数据可追溯查询,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40号)。

9.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5号)。

10.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2号)。

11.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安检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0号)。

12.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5号)。

13.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回收非本企业燃气钢瓶,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2号)。

14. 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未随车携带出库清单,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41号)。

15. 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6号)。

16. 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6号)。

17. 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的客户存在使用不合格软管、减压阀等问题,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关于我区“五一”节前租赁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通报》(厦翔燃[2021]11号)。

18.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不符合用气条件的餐饮店供气,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6号)。

19.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开户安检制度未落实到位;送气工私售未经企业公示的减压阀、软管,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7号)。

20.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3号)。

21.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1号)。

22.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2号)。

23.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开户安检制度未落实到位;送气工私售未经企业公示的燃气灶具、减压阀,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9号)。

24.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提取费用投入不足,扣分值为5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2号)。

25.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前埔东路前埔中路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6号)。

26.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厦禾路后埭溪路口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5号)。

27.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金尚路路口至林后路路口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4号)。

28.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环岛路演武大桥出口至厦大白城(公交车站)路口段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3号)。

29.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龙虎山环岛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2号)。

30.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环岛路文曾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1号)。

31.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环岛路文曾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0号)。

32.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环岛路厦大政法学院路口至软件园路口段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9号)。

33.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思明南路蜂巢山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8号)。

34.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不落实燃气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扣分值为6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8号)。

35.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东浦路莲前西路口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7号)。

36.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同安路公园岗路口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时,手中持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6号)。

37.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仙岳路江头东路口至台湾街路口路段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5号)。

38.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车牌号:闽DTQ562)在杏林湾路与孙坂南路交界处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4瓶钢瓶,违反了《集美区2020年第三季度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集市政专[2020]25号)中明确的“采用两轮摩托车配送瓶装燃气时,原则上一次配送钢瓶数量不得超过4瓶(含空瓶)”有关要求,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1号)。

39.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3号)。

40.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对发现隐患的用户未及时整改、继续向用户供气,不良行为档次为P2,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7号)。

41.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湖滨西路厦禾路岗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7号)。

42.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向不符合用气条件的餐饮店(杏林西路28-106号小黑哥烧烤店)供气的行为,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5号)。

43.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车牌号:闽DFP239)在后浦路附近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4瓶钢瓶,违反了《集美区2020年第三季度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集市政专[2020]25号)中明确的“采用两轮摩托车配送瓶装燃气时,原则上一次配送钢瓶数量不得超过4瓶(含空瓶)”有关要求,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7号)。

44.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9号)。

45.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安全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8号)。

46.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34号)。

47.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统一呼叫配送管理,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4号)。

48.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所属危化品运输车辆(车牌号:闽DD6U53)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扣分值为50分,依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厦直属交执([2021]1632号)。

49.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未做到燃气钢瓶流转数据的可追溯查询,违法情节分类为中等,不良行为档次P3扣分值为3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1]148号)。

50.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向不符合用气条件的餐饮店(马峦路荣坪新村3-13-101号善味小吃店)供气行为,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4号)。

51.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向不符合用气条件的餐饮店(杏林湾路516号111-112舌尖上的牛肉面餐饮店)供气行为,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3号)。

52.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对山西路(华侨大学西门)处,使用危化品运输车辆(车牌号:闽D3SR69)向餐饮用户直配,且车上发现疑似倒灌工具,违反《厦门市瓶装燃气“以车代库”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的规定,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12号)。

53.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车牌号:闽DTY937)在孙厝村里的程度宾馆旁边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四瓶钢瓶,违反了《集美区2020年第三季度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集市政专[2020]25号)中明确的“采用两轮摩托车配送瓶装燃气时,原则上一次配送钢瓶数量不得超过4瓶(含空瓶)”有关要求,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08号)。

54.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7号)。

55.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提取费用投入不足,扣分值为3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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