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帮骗子收款取款 一审获刑四年
2021-08-10 07:37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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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帮骗子收款取款 一审获刑四年 东南网8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一场“婚恋杀猪盘”骗局,骗走女子16万元,男子陈某却用自己的银行卡帮骗子收款、取款。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受骗的吴女士是一名40多岁的离异女性,此前她在一个婚恋交友App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双方交谈甚欢,很快谈起了恋爱,但始终没有见过面。之后,吴女士的这个“男友”自称是“澳门赌场网站技术人员”,掌握赌博网站的“BUG”,还说可以让吴女士在赌博网站上“稳赚不赔”。 起初,吴女士以“试一试”的心态,在平台充值押注了2000元,没想到立即就赚了400元,并成功提现。尝到甜头后,她继续充值下注,仅一周时间就充值了16万余元,此时她平台账户显示的余额已达到40余万元。 后来,吴女士跟其儿子聊起此事,其儿子告诉她这是诈骗,并让她赶紧把钱取出来,但此时平台已无法提现。平台“客服”以“网站被攻击”为由,让吴女士再交3万元保证金用于“解封账号”再提现。此时,吴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警。 吴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发现吴女士被骗钱款经多个银行卡流转,部分被转入被告人陈某个人的银行账户并被取走。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赌博平台与他人(具体身份不明)结识,并使用一款设置自动销毁聊天记录的聊天软件与对方联系。为获取每转移10000元得14元的好处费,陈某先后办理11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且在明知他人要转入其银行账户的款项可能系赃款的情况下,仍向对方提供银行账号,并帮助对方取款。 经查,陈某转移的钱款中,除包含吴女士被诈骗的部分款项外,还包含与吴女士一样被以“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的另两名女子的钱款,共计69万元。 近日,翔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陈某多次转移赃款共计69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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