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不戴口罩不能进商超 乘电梯必须全程佩戴

2021-07-31 16:32:14  作者: 张婧玮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婧玮 通讯员 厦商轩)昨日,市商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大商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大商超要严格执行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控制客流密度,引导进店顾客加强个人防护,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顾客不戴口罩的,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

通知指出,各商超企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防控指南,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建立登记和消杀台账,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加强保洁、保安、食品一线等从业人员防控管理,明确防护要求,落实定期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疫情防护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

此外,各商超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属地加强人员排查防控,进一步完善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工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