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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新政 ​企事业单位可自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07-27 07:50:24  作者: 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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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实现全程网办,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转化投用速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审批环节将提速增效。《意见》指出,将通过搭建市级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体化管理平台,完善各部门审核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全程网办。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构建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转化投用速度。

谁来建?

引导市场主体

积极参与

《意见》指出,将由政府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

此外,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多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体系。

租给谁?

主要面向

新市民群体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具体面积如何控制?《意见》指出,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平方米-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通过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配建宿舍型公寓,重点解决企业单身员工居住问题。

租金多少?

低于同地段

同品质市场价

此次《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将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

市场评估租金原则上一年评估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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