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教育 > 正文

厦门市教育局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 将开展12-17岁人员疫苗接种

2021-07-25 11:21:07  作者: 李方芳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方芳 通讯员 陈赟)7月24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信中表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将开展12-17岁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户籍不限)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学校将统一组织安排。

目前,国家药监局批准了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7岁人群开展紧急使用,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3岁-17岁人群中,接种2剂疫苗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

在接种前大家务必了解以下几点:一、孩子还未成年,需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佩戴好口罩。二、接种前,请监护人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12-17岁用)》并签字,同时填写《共同居住人(18岁以上)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三、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四、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五、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少聚集”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