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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会议

2021-04-23 08:51:00  作者: 蔡樱柳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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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会议,审议多部法规草案

失能老人生活医疗将更有保障

厦门将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互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资料图)记者 唐光峰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在不久的将来,厦门或将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将有更稳定的费用保障。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去年1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二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重点审议。《规定(草案)》修改二稿规定,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区政府按照规定为辖区户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救助对象中符合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且在异地未享受医保待遇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目前,厦门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规定(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在规划管理单元内补偿新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鼓励整合利用居住(小)区内的闲置公共房屋和设施、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等存量资源,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多措并举强化相关用地保障;同时,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且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定(草案)》修改二稿建议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内的各类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关于建立社区巡访制度的规定中,增加有关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的内容。

《规定(草案)》修改二稿还支持养老机构等专业力量介入居家养老,让专业化照护服务惠及更多家庭。规定区政府应当通过补贴和其他激励措施引导、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互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

加大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是推进养老护理服务的关键。《规定(草案)》修改二稿建议增加有关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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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参与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以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厦门建设。市人大法制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从明确有关国家机关职责、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改进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促进群众身心健康、设置爱国卫生活动日等方面进行规定。

《决定(草案)》强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和疫情防控,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职责,明确基层组织、重点场所、公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的疫情防控义务,并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1989年起,国务院就将每年4月确定为“爱国卫生月”。根据市民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决定(草案)》还规定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要求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活动日应当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

健康码等现代科技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决定(草案)》规定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科学决策、资源配置、风险防控水平,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一审。

《条例(草案)》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供给,以及保障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五条,由总则、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与激励、监督与考核、附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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